600全讯白菜网址关于转发做好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院部各年级(专业):
为做好我们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闽教规〔2023〕1号)、《全讯600cc大白菜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福软学〔2023〕31号)、《全讯600cc大白菜官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福软学〔2025〕54号)等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
(一)认定对象
2023、2024、2025级在校全日制专科学生中,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认定依据
遵照《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闽教规〔2023〕1号)、《全讯600cc大白菜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福软学〔2023〕31号)。
(三)认定方式
根据《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闽教规〔2023〕1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包括信息比对认定、量化评估认定、学校评审认定、学校调查认定。高等教育阶段以“量化评估认定”和“信息比对认定”为主,以“学校评审认定”和“学校调查认定”为辅。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
1.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包括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口)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乡村振兴部门发放的有效证明,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2.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是上述人员,持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明,在“民政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3.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生本人是上述人员,并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
4.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残联部门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5.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认定,持有相应证件,在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具有电子信息档案,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6.优抚对象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7.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残联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有电子信息档案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五)认定工作安排
1.调整学院资助工作机构
调整更新新学年学院资助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福建智慧资助”系统后台设置辅导员账号。机构成员组成严格按照办法中的要求执行。学院资助工作组要对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开展不低于1个小时的认定办法、业务知识、责任教育和信息安全等内容的相关培训。
学校负责“福建智慧资助”系统学院账号设置、学院组织架构等系统管理。学院负责设置辅导员账号、学生信息导入、报送和确认组织架构等。
2.学生申请(10月8日前)
学生通过闽政通APP搜索“福建智慧资助”线上申报和提交个人书面材料,提出申请。
(1)“福建智慧资助”线上申请
申请学生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闽政通”APP,使用手机号完成注册与登录。然后在主页搜索栏输入“福建智慧资助”,进入后点击“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模块,填写信息(含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困难类型、本人情况、父母收入、家庭情况等),并上传佐证材料。
信息提交成功后辅导员可在“福建智慧资助”管理后台系统下载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学生提交纸质材料
学生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系统生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超过一页的正反面打印)承诺并签字,一式两份,学校、学院各存档一份。
②《全讯600cc大白菜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学校、学院各存档一份。
③佐证材料,如低保(特困)证、建档立卡家庭《扶贫手册》、下岗证、残疾证、疾病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与测评内容所涉及的家庭情况相对应的证件复印件(教育部已通知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取消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所有复印件均需写明“与原件相符”,学院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学校、学院各存档一份。
3.辅导员审批学生申请
学生提交申请后,请相关辅导员登录“福建智慧资助”后台系统,对照纸质材料逐个认真审核每个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审核学生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填写有误需退回,信息无误则进入民主评议流程。
4.班级评议(10月16日前)
(1)班级评议小组组成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学生代表等,由相关辅导员担任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组织民主评议工作,参加评议人数应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2)开展评议
辅导员可设置民主评议时间,学生需在设置时间内进行班级民主评议。由辅导员生成班级评议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并完成班级评议会议纪要。评议过程务必做好信息保护工作,避免影响评议结果。
(3)审核评议结果
评议小组对所有被评议学生完成民主评议后,辅导员计算平均分排名,查看并“计算排名差异”,若出现“异常”的情况,应通过谈话、线上家访等方式进一步确认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并将谈话情况记录在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谈话记录表中存档;确认无误则点击“通过”,有误则点击“退回”。通过后学生信息将上传至学院。
5.学院审核
学院负责人(即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在“福建智慧资助”系统认真审核本学院辅导员提交的学生信息,若信息无误,审核通过,提交至高校审核。 若信息有误,退回至辅导员。
6. 学院复核及上报
7. 待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最低指导线后,完成学院复核、上报等工作。我们学生工作部(处)根据上级下达的最低指导线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切线,初步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下发各学院。辅导员审核学生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计算排名差异,矫正和调整评议分出现异常的学生信息后提交到学院审核。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复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通过个别访谈等途径重点复核测评分与班级评议分出现异常的学生家庭情况等信息,并对异常状态进行调整,产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请保护好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全讯600cc大白菜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变更统计表》(附件2),将本学院复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校将对申请变更情况进行统一审核处理。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名单,应征得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注明详细的调整原因。
如个别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学生等兜底对象,家庭好转提出放弃认定资格的,请学生填写《关于自愿放弃国家资助的声明》(附件4)。
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一)资助对象
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级和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我们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大专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等,能以高度的热忱和责任心回馈社会。
(三)申请条件和金额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闽财规〔2025〕8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等级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学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等级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但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四)申请流程
学生进入“闽政通”App中的“福建智慧资助”系统点击“国家助学金”模块,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依次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银行卡学生本人信息等。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至辅导员审核。
(五)学院审核流程
辅导员在“福建智慧资助”后台系统查看具体内容,若信息无误,审核通过,提交到院系审核。若信息有误,退回至学生修改重新提交。
学院负责人在“福建智慧资助”后台系统查看具体内容,若信息无误,审核通过,提交到高校审核。若信息有误,退回至辅导员。
学校公示结束后,请各学院在“福建智慧资助”系统中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三、材料报送工作
资助档案实行校、学院两级管理,所有档案一式两份,校、学院各存一份。仅有一份原件的材料交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学院留存复印件。
根据等级变更后的最终名单将以下档案材料(第4项仅报送纸质版,其他均需报送纸质及电子文档)报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内容如下:
1.学院资助工作组及班级评议小组调整文件。
2.学院认定工作通知
3.班级评议小组名单公示材料(公示件、网络公示需要提供截图)。
4.学生个人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佐证材料、谈话记录表等),仅纸质档。
5.系统导出的《认定结果公示名单》及国家助学金公示材料(公示件、公示栏照片及网络截图)。
6.《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统计表》(附件3)。
7.学院资助工作组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会议纪要。
8.认定工作及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含工作部署、认定依据、认定程序、公示情况、认定结果、特别是建档立卡等政策兜底对象认定情况、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等)。
以上所有材料涉及学生名单顺序的应排序一致。非A4标准材料请张贴在A4纸上。
四、工作要求
(一)严把政策要求,落实精准资助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和研究资助政策,要将资助政策落到实处,落到每一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身上,特别对建档立卡等政策兜底对象予以重点关注。一定要做到工作流程规范、认定理由充分、档案资料完整,严格、规范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因错报、漏报等工作失误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受助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未被认定的一般学生,也应予以关注,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家庭经济困难但未受助、不困难却受助的学生,及时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谨防错评、漏评。
(二)尊重学生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时,不能泄露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涉及到受助学生的任何事项,都应征求学生本人的同意。
(三)关注学生成长,确保资助育人
每学期个别约谈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至少1次,了解其在校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情况,切实关心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和成长,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学院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学生诚信、励志、感恩主题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技能提升培训和公益服务活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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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